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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29日
學者文獻


中國音樂是一個奇妙的世界(十一)

看官,上文講中國樂律、樂調時,提到中國人制訂過三種音階:十二平均律,以及其他兩種不平均的十二音律,即五度相生律與純律。現在,我們一般都認為,傳統上,我們是不用十二平均律的;所以,嚴格地說,中國音樂只用兩種不平均律。

不過,有些疑團歷久在我心中,未能解散。其中包括:一、為甚麽明朝鄭恭王之子朱載堉要花那樣大的精力,去編制平均律?二、、按我的理解,十二平均律之所以在歐洲被廣泛應用,是因為大型樂隊的合奏需要;那麼,中國宋明以前的宮廷大樂隊又是怎樣協調的(如果我沒有錯,至少那些宴會音樂不可能只有齊奏)?明以後的宮廷音樂,真的沒有用過平均律嗎?

朱載堉在向明朝皇帝進獻他所寫的律書時的奏疏上,曾經這樣寫道:臣的父親恭王厚烷在世之時,頗好律曆;父親憑自己的悟性,雖與先儒不無異同,但父親的見解,可作為先儒的補充。

朱氏在所著《律呂精義》的序中,明言他編寫律呂之書,乃為了繼承父親遺志;並列舉他對歷代有關樂律論述的異議。他認為,歷代律學所以有偏失,乃由於本末倒置之故:「殊不知律曆之學以聲數為至要,若夫辨論乃其末節也。聲者,合四一上勾尺工凡六五之類是也;數者,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之類是也。前賢多不留心於此. . . . .故於論數目尺寸,聲調腔譜處,率刪去之,此則史家之通弊也。」

姑且勿論為何朱載堉之父恭王執意為律呂正音,但上述這些文字最少說出了兩件事:一、為何數千年來許多有關個別樂曲的記載,只有文字描述而不見譜本,特別是宮廷音樂,因為聲調腔譜很有可能被史官視為末學,刪掉了;有些即使找到譜本亦難以演繹,因為現存的譜本往往都是民間流傳,失於不夠系統化,故經年累月後便變得無法演繹。這亦從另一個角度解釋到,為何獨古琴仍有上千琴曲有譜傳世,因為它屬文人一脉,幸得明朝以後文人中的有識之士為之護航,加上文人與名門商賈之間的關係,令琴譜得以刻刊流傳。二、鄭恭王及其子朱載堉具有科學精神,他們都是有懷疑,一於研究到底。

不管混沌能否為我的疑惑提供到答案,在進入介紹中國調式調性之前,下文還須先進一步說明中國樂律上的特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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