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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02日
求求你!別再來這套!


甚麼?這是音樂?(6)

故事寫完了,有人問,你有何主張?你打算在青年音樂訓練基金開辦流行音樂班嗎?

不會,絕對不會。基金工作己夠繁忙。我們不會推銷流行音樂,也不會成立流行音樂隊,這不是我們的工作重點。這類工作太多人正每天在做:流行歌星、唱片製作人、電台、電視台…他們全部已投入推動流行音樂文化的工作,不需要基金幫忙。

其實「甚麼?這是音樂?」這文章的主題不是流行音樂。

我寫這故事是為了鼓勵年青人努力追求知識,不斷增廣見聞,同時提醒他們,切勿讓成見或偏見令自己固步自封。

在本文內,「流行音樂」這一名詞,讀者們可以用不同的代名詞:「印度音樂」、「南美洲音樂」、「伊朗音樂」、「佛教音樂」、「回教音樂」…其實任何非音樂名詞,也可成為代名詞。

過去數十寒暑,我不時會思考為何父、母及提琴老師不喜歡我接觸流行音樂。我深信他們出於好意,他們可能不想我浪費光陰,做些他們認為價值較低的事情。他們也可能認為流行音樂比不上古典音樂。他們對「貓王」那種「擺身擺勢」的歌唱方法,也可能不敢恭維吧。

老實說,我成長後,看見「貓王」那種放蕩形骸的舞姿,便完全瞭解父、母爲什麽不喜歡這位「油頭粉面」的「飛仔明星」。但「貓王」那種令人反感的舞姿是一回事,他唱的歌的藝術價值卻是另一回事。我絕對不會用「優」或「劣」去形容任何一種來自不同時代、不同國籍、不同地區或不同形式的音樂,因為如果我太倉促、太表面化地作判斷,我極可能被自己的成見及偏見誤導,錯過了認識及吸收新知識的機會。還有,我接受任何對藝術水準的客觀評審,包括在音準、節拍或風格方面的判斷。但我不會接納任何基於偏見的評語。爲什麽?「偏見」本身已不是好東西,而「偏見」往往與三位「沙煲兄弟」同行:「傲慢」、「無知」及「無能」。這四種人性的弱點:「偏見」、「傲慢」、「無知」及「無能」可以對年青人的成長做成無可葯救的傷害。

那麼我建議甚麼?

我建議我們對任何音樂,任何事物多點包容、少點成見,讓我們在有機會的時候,多學些新知,多增些見聞。

今天,假如提琴老師板著面孔問我:「炯柱,你認為流行音樂也可算是音樂嗎?」

我一定這樣回答:「老師,我認為流行音樂也是音樂。老師呀,別忘記,莫扎特在生時寫的、演的樂曲,其實也是當年的流行音樂。」



—  完  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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