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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01日
求求你!別再來這套!


甚麼?這是音樂?(5)

我始終不明白為何父、母不喜歡Elvis Presley,他倆說Presley是一個「飛仔」,一個壞榜樣。我?我只喜歡聽他唱歌。50/60年代,我家沒有電視機,Presley唱歌時的動作我一點也看不見,我又怎會去學他?還有,日後我變好、變壞,到底與流行曲有何關係,誰算得清?父、母教我分辨是非,我心領神會,但連流行曲也不准聽,過份了一點吧?


父、母反對流行音樂的程度,原來不及我的提琴老師。


一天,我大清早便拿着提琴,跑到老師授課的教室,我早到了,老師仍未回來。我打開琴盒,做好熱身,輕輕拉Elvis Presley的「Love me tender」。


「別拉!」


我嚇了一跳。老師站在我背後,他那時走進教室,我完全不知道。


「你拉什麼?」老師不悅地問。


「Er…我…我聽電台廣播…」


「電台廣播的流行音樂你也去拉!垃圾!在小提琴曲目中,有那麼多美妙的歌曲,你不拉,偏偏要拉…這也算是音樂???你希望跟我學拉提琴,便以後不要在這教室拉垃圾流行曲!牢牢記著!」


我沒跟父、母或提琴老師辯論,也沒興趣跟他們討論流行音樂的價值。我明白他們的擔心,他們的好意。他們不喜歡,我喜歡。他們不聽,我聽。只要不在他們面前聽便算了。流行音樂我聽了60年,變壞了多少?天知道。1964年,我不再上小提琴課後,我參加了一個流行樂隊,學會了彈電結他,到處表演,多開心。


現在我還喜歡流行音樂嗎?當然喜歡。只要音樂悅耳、感人,我馬上彈、拉、唱。



(待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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